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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懷孕0-28週時,每個月做一次產檢
◎ 懷孕29-36週時,每二星期做一次產檢
◎ 懷孕37~40週時,則每一星期做一次
第一次產檢(第八週):
由超音波檢查是否有胎心音,確定胚胎存在時,發放媽媽手冊並進行第一次產檢
檢查項目 | 檢查說明 |
體重、血壓 | 懷孕1~3個月,準媽媽體重增加約1-2kg。 |
實驗室檢查 | 尿糖、尿蛋白測量。 |
宮底高度 | 約12cm(羊水量約50cc)。 |
胎位、胎心音 | |
腳水腫、靜脈曲張 | |
胎兒身長‧體重 | 寶寶長約2.5cm長,如草莓般大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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